繁體中文 ENGLISH
1 2 3 4 5 6 7
當前位置:首頁 > 政策法規 > 正文

服務導航

政策法規

關于開展第六批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及有關自查工作的通知

來源:山東省工信廳電子信息產業處 時間:2022-02-14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關于開展第六批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及有關自查工作的通知》(工電子函〔2022〕26號,見附件1)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現啟動第六批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及已公告企業自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

請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有關企業依照《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以下簡稱《規范條件》,見附件2)《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見附件3)自愿申報,于2022年3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及推薦函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同時組織企業通過“鋰離子電池行業公共服務平臺”(www.ldchy.cn)(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在線申報。

二、行業規范公告自查工作

(一)請有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管理辦法》內容,對已進入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名單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其開展2021年度生產經營情況自查并完成自查報告,通過公共服務平臺線上提交,于2022年3月10日前將蓋章的2021年度監督檢查結果和經核實的企業自查報告紙質版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請有關市指導公告企業按照《規范條件》開展生產經營,對存在《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等有關情況的企業,提出調整建議。

企業申報材料和自查報告模板可在“公共服務平臺”下載。請各市對申報和自查相關工作予以重視、嚴格把關,如發現問題及情況及時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報告。


聯系人:周  琰、王伯昆,0531-51782657

郵  箱:dzxxc_sjxw@shandong.cn

郵寄地址:濟南市省府前街1號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電子信息處(通過EMS方式進行郵寄)


附  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第六批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及有關自查工作的通知

            2.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

            3.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2月9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于開展第六批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及有關自查工作的通知.pdf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pdf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 年本).pdf


上一篇

下一篇

魯公網安備 37010202002673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延寿县| 泗洪县| 齐齐哈尔市| 靖西县| 无锡市| 松原市| 东乌珠穆沁旗| 基隆市| 盘山县| 奉化市| 阿鲁科尔沁旗| 浦北县| 翁牛特旗| 万载县| 专栏| 白河县| 北票市| 南宫市| 兴文县| 汤原县| 澄江县| 卓资县| 米泉市| 宣武区| 准格尔旗| 灵武市| 安康市| 西吉县| 健康| 内丘县| 龙江县| 武夷山市| 侯马市| 赤壁市| 辉县市| 义乌市| 运城市| 资溪县| 衡南县| 永城市| 开鲁县|